苏州离婚律师:一方擅自变卖共同财产,如何处理?
孙某与李某于2008年5月结婚,孙某经营一家文化传播公,平常喜欢收藏古董字画。2017年12月,孙某到外省参观学习,发现自己珍藏的一幅古画不见了。经询问李某,得知李某已将该画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。
孙某出差回来,得知此事十分生气,因为这幅古画的市价为300万元左右、孙某认为,古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妻子无权单方面出售,遂找到李某要求撤销该交易、请问孙某的说法正确吗?
苏州离婚律师本案分析
本案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问题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无论哪一方购置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,如果进行处分时,应双方共同决定,维护家庭财产权益。
本案中,李某擅自将字画出售给李某的行为是否有效,主要取决于李某是否属于善意取得、交易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等因素。由于李某与李某的成交价格为100万元,而这幅古画的市场价格高出成交价的三倍,这种交易行为明显属于不公平交易行为。
因此,在这种情况下,孙某和李某可依法行使撤销权,要求撤销合同,返还财产。
苏州离婚律师提示与建议
在婚姻生活中,如果一方擅自处置家庭大宗财产,另一方如何维权呢?建议如下
(1)及时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,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合同,返还财产。当事人应当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,逾期即视为放弃权利。
(2)为防止第三方恶意转售或转移财产,在起诉时可向法院申请查封该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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